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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揭棺起驾》正文 第二章 Great Day

    在亚米特兰有一句俚语。

    叫做“敢跳摇摆舞?吃警官一斧!”

    如果你的记性够好,应该还记得摇摆舞这种穷人的娱乐活动。

    在亚米特兰,跳摇摆舞是罪过,要上鞭刑。

    如果放到战争年代,比如现在征兵出战的紧张时期,亚米特兰境内会编出军人警察,为军民整顿风纪,保持战时意识形态的绝对纯净。

    任何娱乐有关的——比如平民喜欢的摇摆舞、臼米节、麦酒会和春冬两祭。都会受到军人警察的盘查。

    宪兵队会闯进平民的起居室,搜查与活动相关的证据,用斧头砍断罪犯的一根尾指,使他伤残,将伤残的罪犯以残废为理由,清出优质劳动力的群体。紧接着,将他列为劣质劳动力,押到集中营进行体力活动,比如为战争修筑铁路与防御工事。

    要问这些平民犯了什么罪?

    为什么跳舞也能成为罪名?

    原因在之前就说过了。

    亚米特兰是属于贵族老爷的国家。

    在贵族阶级的利益面前,在少部分人眼里,这些贱民的娱乐活动是粗俗的,低贱而难登大雅之堂的。

    而且整个西大陆上最简单的娱乐活动就是摇摆舞。

    不论敌人、友人、工人、农民都会跳这种舞蹈。

    它是另一种语言,列侬或米特兰人都会说的肢体语言,是另一种交流方式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贱民有闲余的功夫去娱乐,那么代表这个贱民还不够忙碌,工作还不够多,剩余价值还未压榨干净,需要更狠厉的鞭子来抽打他。

    有功夫酿酒跳舞祭祀天神,这已经是贵族眼中的“奢侈浪费”。

    贱民的“奢侈浪费”,是贵族眼里的“盗窃”行为。

    所以不难想象,在战争年代,在宪兵队眼中,连跳舞也会变成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俗话说,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。

    原谅我用这种叙事方式来向你阐述这个故事。

    它的运镜可能复杂了些,需要调动一些脑细胞去理解,去思考。

    但生命在于运动,大脑运动也算其中一环。

    我想在这个信息和物质全靠推送的年代,你已经被各种栏目和广告喂得够饱了。

    来到室外,来到心理舒适区之外。

    来试试自己的能耐吧。

    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亚米特兰的国都,漫山遍野盛开野樱花的地方。

    它就叫樱花城。

    在一间酒吧门前,贴着这么一张招牌。

    ——它就叫“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!”

    宪兵队的军官们招摇过市,牵着凶恶的警犬张扬地路过菜场集市,手中抱着抢来的酒肉和番茄。

    和列侬的宪兵队差不多,在亚米特兰,这种军人警察手中握着特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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