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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剑仙》正文 第六十二章 此剑:摘阳(上)

    三千年前,天下还被冠名正气的时候,陈安之觉得不是很大,也根本瞧不起这座天下。

    其实不完全是瞧不起,大剑仙御剑而飞一日便可十万里,他觉得不是很大,所以他想去更高的那片天地去看一看,虽然那时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这么一处更加广袤的地方。

    但,彼时的陈安之却觉得这座天下真的很大,就像是一泓潭水,看起来就这么大个地方,向下看去,却深不可测,有很多让人疲于应对的家伙,以至于连曾经的大剑仙,甚至天下之主都因此遭了灾。

    就只眼前而言,这个吞下饕餮心脏的叶千自,就很麻烦,非常麻烦。

    陈安之拿起酒葫芦饮一口酒,又系回腰间,深深出一口气,以剑尖撑地站起身来,浑身有些乏力,看来是金曦灵气带来的负担也是颇重的。

    湖水沸腾,一团黑影突地破水而出,以迅猛之势再次袭来,陈安之手指并拢,向前一甩。

    叶千自的头颅微微向一旁侧开。

    一抹金曦从脸颊一侧掠过,灵气小剑泛着金辉,竟在叶千自的脸上落下一条细微的血槽,有金色碎光在伤口绽开处,阻止血肉的愈合。

    陈安之顺时而动,略微弯腰,双腿骤然发力,原地只留下一道残影和瞬间龟裂的土地,伴随着空气中隐血炸响的破空之声。

    叶千自身形忽动,生生在空中掉转身子,向右方倾斜,一抹金白交杂的流光一闪而逝,被险之又险的躲开,即便如此,陈安之这一剑还是带起了一道血花。

    生死相交的局面下,三州五地的修士大多惧怕武夫近身,除了剑修与杂家修士,一是剑修攻伐之术太过凌厉。二是杂家修士素来以灵气加持肉身闻名,同境界自然还是无法与之硬碰硬,但胜在能以灵气御法,遂大三境之上,若论输赢还是不好说。

    方小商看得心惊胆战,那二人始终胶着,实在是找不到机会助陈安之一臂之力。

    叶千自躲开几乎致命的一剑,身形难免因此有些凝滞,陈安之迅速调整剑锋,朝着叶千自的肩头斩去。

    武夫,历来擅长小范围的厮杀,尤其是近身之后对于一击必杀的招式掌握。

    握掌成拳,满身拳意流淌汹涌磅礴,没有蓄力,直勾勾地朝着心口轰出,这一拳,好似连拳风都凝结成型,显得那血色拳头大了一圈。

    以命搏命。

    叶千自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一点。

    在他还是孩童的时候,体弱多病,经常会和其他孩童欺负,他也不怕,谁欺负他他便冲上去跟对方扭打在一起,有时候明明知道自己打不过,就死死地抱着对方狠狠去咬,扛着对方拳打脚踢也不松口,直到对方认输求饶,有时候甚至会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,叶千自硬扛着这一剑之威蛮横出拳,势要将陈安之重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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