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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八章 血战长平(五)

    土暴子的前锋已经通过了土门场。场镇里,除了几个宁死不离家的老头太婆,一个活的生物都没有。土暴子拷问老头太婆,场镇里的人都死哪儿去了?他们则用含混不清的语言回答,早晨长平山那边点起了烟,官军来了。

    一名年轻匪首穿了件布满铜泡钉的对襟棉甲,骑了匹毛色斑驳的矮小杂马,洋洋得意地走在土暴子的队列前头。

    年轻匪首身材高大而匀称,面目清秀而俊朗。若是他脱下身上棉甲,换上套白袍直身;取下缀着铁叶的棉布盔,换上副凌云巾,立即便是富家书生的模样。只是他胯下的杂马,实在矮小了些。不像马倒像驴。骑手的长腿吊在马侧,几乎落了地,看着说不出的滑稽。

    除了没有像样的战马,他身边也没有衣着鲜亮的仆役书童。一群面目狰狞、皮肤黝黑、浑身酸臭的土匪围着他。

    一杆丈四长枪,金灿灿的铲形枪头,枪镰后飘着红色的樱穂,被一名土贼摇摇晃晃地举着走在他身后。长枪之后,是源源不断从场口里涌出来的土贼。在这些土贼中,有些人明显穿着不同,在灰暗的土贼色彩中格外醒目。他们身着红黑色的鸳鸯战甲,戴着八瓣盔。有些人的肩头上,还抬着长长的火铳。

    这名年轻匪首便是今年元月才投贼的前楚军哨官陈新。他原是陕西兴安州的读书人,几年前投奔楚军莫崇文部。莫崇文对这个知诗书、敢打仗的兴安人很器重,很快提了哨官。

    可是,陈新的人生追求并不是一名普通的下级军官。他听说书的讲,成吉思汗有杆长枪,叫什么“苏鲁定”长枪。长枪即军旗,枪之所指,兵锋所向;所到之处,望风披靡!陈新心神往之,于是花光了几个月的分赃,打造了一杆丈四长枪,因为枪头和枪尾都是用的上好精铜,所以他将此枪称为金枪,自号“金枪太保”。

    巴州大败之后,陈新与营伍跑散了。在没吃没喝的情况下,陈新反而鱼入大海。凭借那杆独一无二的唬人金枪,他独自占领了一个偏僻的村庄,做起了没本钱的生意。然后以这个村子为老窝招揽失散的官兵,很快就滚雪球般聚拢了两百多人。两个多月前,巴州附近已经抢不到什么粮食了,他这才投奔了名头很响的金城姚玉川。姚玉川对他同样非常器重,委了他山寨的前锋官,还拨给他八百新收的小匪。

    土门场到长平村没有二十里,最多只有十六七里。走了半个多时辰,陈新已经远远望见了护商队插在长平村房顶上的红旗。他吩咐下去,让土贼们放慢脚步,等待后继的大队上来。可他没有等到大队,反而等到了蒋成仁。

    “陈大个,不要磨磨蹭蹭,休息一刻钟,马上攻上去!”蒋成仁无视陈新的大号,直接喊他外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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